在川招生院校录取照顾政策确定 今年高考最高可加20分
作者:
李奕 文章来源:
成都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6
近日,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今年高考的志愿填报、考试阅卷、招生录取、加分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年全省高考于6月7日、8日统一组织进行,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考生看了分报志愿,艺体类考生估分报志愿,而今年将是我省首次实行网上阅卷。
评卷:
我省高考首次实行网上评卷
《规定》要求,高考评卷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今年普通高考(不含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和藏文、彝文加试)、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各科评卷工作首次实行网上评卷方式。
加分
《规定》对高考加分进行了详细规定,在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中,最高可加20分。
最高可加20分的:
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省级优秀学生;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等符合相关规定者。
最高可加15分的: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
《规定》也明确指出,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填报志愿
非艺体类考生6月30日前填报
按照《规定》,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今年我省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30日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8日18∶00以前填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委确定并公布。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特别提醒
录取期间
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
按照《规定》,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0所单招院校应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录取。澳门五所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同时,《规定》特别指出,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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